|
什刹海荷花市场酒吧街经营权闹纠纷
北京青年报:李罡(07/10/31)
本报讯 称什刹海酒吧街还是一片黄土和老旧民房时,自己投资280万元铺地、接电、搞绿化,什刹海酒吧街生意火了,原来的合作方和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却不履行协议。陕西英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把北京索坤投资有限公司和西城区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等告到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作协议。昨日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据陕西英博公司说,2002年北京索坤公司和什刹海风景管理处拟对什刹海荷花市场进行改造,但是两被告均没有改造资金。2003年初,北京索坤投资公司邀请陕西英博公司对什刹海荷花市场进行投资,双方共同委托天荷坊公司经营改造后的什刹海荷花市场。
该合作协议签订后,英博公司按照协议投资了280万元,用于什刹海荷花市场的工程改造资金,铺地砖、开通电力、消防、暖气、外景观、干道绿化、地灯及前期招商广告等,使什刹海荷花市场形成了今天的什刹海酒吧街。但是酒吧街建成并赚钱后,索坤公司却单方违约,把什刹海荷花市场经营权转移给其他公司,彻底剥夺了英博公司对荷花市场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而什刹海风景管理处明知索坤公司违约,还通过下达确认函方式,明确支持该公司行为。英博公司认为什刹海管理处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昨天,被告北京索坤公司称,陕西英博公司提供给什刹海荷花市场的280万元是借款,并不是合作投资的投资款,当初索坤公司与英博公司是签署了合作投资协议,但是该协议并没有实际履行。所以什刹海酒吧街经营权由索坤公司独家享有。被告什刹海风景管理处则表示,争执是两个企业之间的事情,他们什么都不知道。
|